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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车记录仪可直接认定交通责任?

发布时间:2015-12-20 点击:
      近日,成都发生女司机遭男司机暴打事件,随后,因男司机行车记录仪影像曝光致使舆论反转。于是,有人建议,将被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违规行为或者事故视频直接 提供给警方,减少违规行为那么,行车记录仪的作用究竟有多大?其记录的视频可以作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直接证据吗?带着这一问题,记者上午进行 了采访。
  车主这玩意曾起过大用
  记者在某购物网站上看到,目前流通的行车记录仪品牌多达一两百,价格从几十到数千元不等,其中最受欢迎的是三四百元的款式,累计销售量已经超过两万多件。
   “原来没觉得什么,后来发现这玩意真的有用。”孙先生告诉记者,如果不是装了行车记录仪,他的哑巴亏就吃定了。原来,有一次他开车沿史河路缓慢行驶,准 备靠边停车,没想到一人突然躺倒在车前,坚称被他撞伤,要他赔偿。“我看得很清楚,他突然冲出来,连车头都没碰到就倒了下去。”然而,下车后,无论孙先生 怎么询问解释,对方都一口咬定是被撞的。无奈之下,孙先生只好抛出“杀手锏”,“我车上有行车记录仪,要不我拿给你看看?”话音未落,原本哭喊着身上疼要 去医院的男子立即收声,沉默了一会儿后,默默起身离开。
  交警 行车记录仪是辅助证据
  资深事故交警告诉记者,行车记录仪受清晰度、 拍摄范围等影响,拍摄下的影像资料有一定的局限性,同时视频也不能记录车主是否规范驾驶、车速多少等信息,所以在交通事故定责中,并不能作为主要证据,还 需要结合交警现场勘查、路面监控以及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,“一般行车记录仪都能够大概拍下事故的过程,对事故定责还是起到很大作用的。”交警同时提醒,为 了防止行车记录仪提供的资料不足,车主应尽量在事故发生后对现场进行多角度拍摄,同时寻找目击者。
  如果行车记录仪拍下前车交通违章,是否能据此来举报呢?交警告诉记者这样并不靠谱,因为调查取证只能由执法机关进行,并不能委托他人,所以被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违章行为只能作为线索。
  法官存疑视频不能单独作为事实依据
  据庐阳法院法官介绍,对于交通肇事纠纷类案件,交警部门一般都会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,认定交通事故责任,法院一般直接参照,所以就不存在对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证据的认定问题。
    据介绍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,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可作为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的陈述、书证、物证、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、证人证 言、鉴定意见、勘验笔录等八类。其中,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。不过,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,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。
  律师视频证据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
 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的侯鹏律师向记者介绍,视频材料直接作为法律证据,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,比如,视频材料本身的完整性,没有被篡改,获取手段属于合法取得。
    侯鹏律师说,实际的纠纷案件中,由于视频录像很容易进行编辑并进行后期处理,所以,经常会受到另一方的质疑。对此,提供视频证据的一方需要将证据提交司 法鉴定,由专业鉴定机构作出报告,证明其真实和完整性,法院才会在审理时予以采信。此外,视频材料也只是证据的一种,在实际运用中,应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 证。
  “即使视频材料本身是完整的,但凭借视频材料本身也未必能反映事实的真相和全貌,更何况,眼见也不一定为实。”

  值得注意的是,与一般的监控视频相比,很多行车记录仪为了达到循环录制的效果,在工作状态时会把视频分成很多小段的记录,在分割视频记录时,往往会有“丢秒”的后果,这往往会使得视频难以满足“完整性”的要求。


      链接:本中心安徽省唯一资质声像资料鉴定,可鉴定行车记录仪视频完整性,处理模糊图像,认定车辆和嫌疑人同一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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